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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学生中选聘“校务参事”的通知
2017-07-06 15:30  

各学院、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拓宽学校和学生的沟通渠道,让学生参与学校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提升学生对学校办学决策的参与度,改进学校工作作风,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学校决定面向全校优秀学生选聘“校务参事”,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事选聘名额和对象

本次在学生中选聘“校务参事”共10名,对象为沈阳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参事选聘条件

1.热爱祖国,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和关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2.品格高尚,具有较高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拥有持之以恒的道德标准;

3.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且学习成绩优良,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4.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规违纪情况;

5.熟悉学校的校情,热爱校务参事工作,善于沟通和调查研究,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写作能力,有较强的参政咨询能力。

三、参事履行的工作职责

1.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学生对学校教育、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了解反映师生的观点、意见和矛盾,每学期提出一份工作报告;

2.开展学校决策咨询,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涉及学生事务的会议讨论和工作决策;对学校涉及学生事务的工作进行监督;

3.向各处室的分管校领导负责。每月定期收集学生关于各工作领域的思想动态,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为校长接待日提供议题目录与立题必要性说明,并汇报给分管校领导;

4.与学生处协调确定校长接待日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

5.与各派驻处室的工作衔接。定期与处室领导见面沟通,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深入工作一线了解工作流程,检查政策落实情况;

6.对涉及学生事务相关工作条例、制度及其他重要文件草案提出意见建议;

7.参加“校长接待日”活动;

8.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参与派驻单位与工作范围

学生处:资助管理、评奖评优、纪律处分。

后勤处:食堂经营与管理、宿舍管理与服务。

公安处:校园安全、消防及综合治理。

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就业服务。

教务处:学籍管理、教学管理、纪律处分。

组织部:学生党员发展。

校医院:学生门诊、日常就医服务。

团委:评奖评优、学生干部选拔任用、校园文化活动建议。

五、参事选聘的程序

1.候选人报名:

在学生自愿基础上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推荐候选人:

(1)校级主要学生组织(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校研究生会、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等)可分别推荐候选人2名;

(2)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除外)以学院名义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本科生或研究生);

以上两种途径申请的候选人的报名表都应经过其所在学院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审核。

2.推荐上来的候选人参加由学工部组织的面试;

3.通过笔试的候选人,由校领导颁发聘书,任期一年。

4.学生“校务参事”的工作考核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指定的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小组由学生“校务参事”被派驻单位选派代表组成。

六、参事选聘的时间安排

1.候选人报名阶段:3月1日-7日

候选人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于3月7日前交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大学生活动中心309);

2.面试时间初定于3月8日;

3.颁发聘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有关事项

1.校务参事经培训后上岗,培训工作由学工部会同各派驻单位共同承担。聘期一年,原则上不连选连任;

2.期满合格,颁发校长签发的“校务参事”聘书;

3.“校务参事”受聘结束,视考核情况确定等级,以奖励的形式发放勤工助学补助;奖励考核办法另行公布。

附件:

1.沈阳工业大学“校务参事”(本科生)申请表

2.沈阳工业大学“校务参事”(研究生)申请表

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处

2017年2月28日

(编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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