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辽教助【2017】43号)要求,现就我校2017-2018学年度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退役一年以上,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研究生一月统考、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资助方式及期限
学费直接补给退役士兵本人,每年申请一次。
三、所需材料
(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
(二)《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三)《退役证》复印件。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
即日起至10月20日止;
所需材料一次性报送到大学生活动中心305室(武装部);
咨询电话:024-25499211。
五、注意事项
(一)所需材料填写必须准确规范、清晰工整,报送齐全;
(二)材料报送严格按照要求时限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报送;
(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认定,由当地民政部门提供;
(四)专升本只享受本阶段资助,3+2即大专+本科,只可申请一个阶段的学费资助;
(五)研究生申请的学生,如在本、专科阶段申请过兵役资助,应征入伍或退役士兵享受其一的,不能再申请;
(六)申请表内签名处必须由本人签字,不能代签或不签。
(七)各学院辅导员须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个班级、每名学生,做到不漏一人。
沈阳工业大学人民武装部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