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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沈阳工业大学“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04-20 19:00 学生处/张硕 

全校各部门、各学院、各学生班级:

为深入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展现当代大学生崭新的精神风貌,激励全校学生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开拓创新,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进而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树立青年学生身边的榜样,使学生学有榜样,依据《沈阳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励办法》,学校决定继续在全校学生中开展第七届“五·四”奖章评选活动。

“五·四”奖章是学校授予学生的最高荣誉,一般每两年评选一次。“五·四”奖章的获得者应该是全校优秀学生的代表、是全体学生学习的典范,应该充分体现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本次评选活动采取由班级、年级、学院到学校,层层推荐选拔的办法进行。在评选活动中要注重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工作,使推荐选拔过程成为一个“学有榜样,学有方向”的动员过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加“五·四”奖章评选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热爱党,热爱祖国,具有较强的思想理论水平;

(二)道德品质好,具有互助友爱、舍己为人、无私奉献、诚实守信的美德;

(三)学习成绩好,文化课成绩名列本专业前5名;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团结同学,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六)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标兵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及相当的荣誉称号;

(七)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过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了荣誉,至少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术科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2.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3.在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4.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5.带领班级或团队取得突出成绩。

二、评选原则

(一)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中进行评选;

(二)无指标和名额限制;

(三)坚持高标准、严格把关、宁缺勿滥。

三、活动组织

评选活动由沈阳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主办。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部门推荐

“五·四”奖章推荐人选在班级评议的基础上,经学生所在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公示后,由各学院或者其他部门向学校推荐。学院确定推荐人选时应充分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其他部门确定推荐人选时,应征求学生、辅导员、任课教师及学院的意见。

(二)学校评选

第一阶段:初选

“五·四”奖章推荐人选材料经学生所在学院评审小组审查通过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学生工作部进行初选,从中评选出“五·四”奖章候选人。

第二阶段:公众投票

为使广大师生更加了解候选人情况,积极参与到评选中来,扩大“五·四”奖章评选的参与面,大力宣传“五·四”奖章候选人事迹,更好地号召广大学生向优秀榜样学习,学校将利用学生处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投票环节,投票结果将作为最终评选的参考依据。

第三阶段:最终评选

结合微信投票和候选人事迹情况,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最终评选出沈阳工业大学“五·四”奖章获得者和沈阳工业大学“五·四”奖章提名奖获得者,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

五、宣传表彰

学校将适时举办颁奖典礼和事迹报告会,对评选出的沈阳工业大学“五·四”奖章获得者和沈阳工业大学“五·四”奖章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同时,通过沈阳工业大学校报、学生处网站、学生处微信公众平台以及其他媒体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五·四”奖章奖励:

(一)获得“五·四”奖学金;

(二)授予荣誉称号,颁发“沈阳工业大学‘五·四’奖章”和证书,在全校通令嘉奖,并在全校范围内宣传报道获奖者的先进事迹,记入本人档案;

(三)优先推荐参评市、省及国家级大学生的荣誉称号。

六、申报材料

请将下列材料准备好,2018年4月16日下午学生处将派专人上门收取,电子版同时公文流转给姜丹,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

1.《沈阳工业大学“五·四”奖章推荐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2.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及其电子文档。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采取通讯或特写体裁,语言简练,重点突出,鲜明生动,真实感人,题目自拟,2500字以内。一律用A4型纸打印,标题用2号宋体字加粗,正文用4号宋体字,文内小标题用4号黑体字,1.5倍行间距);

3.一张一寸免冠近照、一张横版学习生活照、一张竖版学习生活照的电子版;

4.申报者准备2分钟的视频。视频包括与本人事迹材料内容相符的个人介绍,视频要求高清拍摄,画面稳定,画面比例16:9,声音清晰(室外拍摄注意防止风声)。

附件:

1.沈阳工业大学“五·四”奖章推荐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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