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校区各学院、辽阳分校:
2018年是我省脱贫攻坚决战年,也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贯彻教育厅《2018年辽宁省教育扶贫工作要点》,根据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辽教助[2018]12号)文件要求,现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要求如下:
一、开展身份普查工作
各学院立即开展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全覆盖,做到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始记录(扶贫手册)完备、扶贫部门系统可追溯,身份真实有效。
二、实施动态跟踪管理
对经过核查属实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数据库和资助档案,并根据每名学生家庭脱贫情况实施动态管理。
三、实施精准资助工作
制定因人施策的资助措施,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全覆盖、优先办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优先安排勤工助学(三助岗位),实现应助尽助。
四、建立档案库
各学院根据普查结果填报《辽宁省高等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专科)资助信息统计表》(附件1)、《辽宁省高等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生)资助信息统计表》(附件2),并于5月16日前将附件1、2分别报送至学生处张琼琼处、研究生院潘磊处。
联系人:张琼琼 25496073
潘 磊 25496260
附:
1. 辽宁省高等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专科)资助信息统计表
2. 辽宁省高等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生)资助信息统计表
沈阳工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