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开展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
2.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开展心理健康指导;
3.负责全校学生心理普查、回访和心理档案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心理隐患排查、个体咨询、心理危机的干预与处置工作,并指导各学院开展相关工作;
5.负责学生团体辅导、成长训练等心理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6.负责组织开展和指导各学院、社团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活动;
7.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队伍建设,提供专业培训和指导,构建朋辈教育模式;
8.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对辅导员、班导师等学生工作相关人员开展培训;
9.负责制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