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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沈阳工业大学“先进班级”的通知
2016-11-16 00:00  

各学院:

按照《沈阳工业大学学生班级建设规定》(沈工大学发[2014]19号)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15/2016学年度“先进班级”。

一、评选方式

对申报“先进班级”的考核主要由学院进行,学院根据本学院的考核结果进行申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将对上报的班级进行抽查,最终确定“先进班级”。

二、评选比例

各学院申报的“先进班级”数量占学院班级(二、三、四、五年级)总数的10%。“优良学风班”与“先进班级”不兼得。

三、评选条件

满足《沈阳工业大学学生班级建设考核办法》中先进班级标准。

四、材料准备

申请“先进班级”的班级总结材料(要求3000字以内)上交至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姜丹老师,其他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申报时间截止到2016年11月21日,逾期不报者,按自动退出评选处理

附件:

1.沈阳工业大学学生班级建设规定。

2.沈阳工业大学学生班级建设考核办法。

学生处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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