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总结各学院特色学生工作中的经验和成果,推进各学院学生工作品牌项目及特色工作建设,激发学院学生工作活力,提高我校学生工作科学化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沈阳工业大学特色学生工作评选活动。现就此次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范围
校本部各本科学院。
二、评选条件
1.主题鲜明。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或大学生素质教育等主题,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体现教书与育人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和现实意义。
2.设计合理。形式新颖独特,善于利用现代传播工具与手段,能够恰当地表现活动主旨;遵循思想政治教育规律,贴近目标对象(学生或学工干部等人群)实际;活动组织严密,环环相扣,衔接紧凑,无安全隐患,未出现安全事故。
3.富有特色。充分反映学院及其专业特色、地域及学生特色,体现时代特征,同时具有一定的可借鉴性,可以作为范本在一定范围进行推广。
4.形成机制。在组织机构、资金管理、活动项目、评价机制等方面形成相应的制度,拥有完善的体系,并至少运作一个周期。一次性活动不予受理。
5.成效显著。目标对象(学生或学工干部等人群)参与热情高,参与面广,在政治思想道德教育和素质提高方面明显受益;对校园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学风建设等方面有较大促进,学校比较满意;广受社会关注,得到社会公众、特别是相关群体的好评。
三、推荐数额
每学院申报1项。
四、上报材料要求
1.特色学生工作名称自拟,要求精炼概括。
2.填写《2016年沈阳工业大学特色学生工作申报表》中“特色学生工作简介”时一定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和亮点。切忌将各项工作面面俱到,更忌行文成学生工作总结。
3.请各学院于11月28日下班前将《2016年沈阳工业大学特色学生工作申报表》电子版及答辩所需PPT演示文稿公文流转至学生处思想教育科张硕。纸质版只需上报申报表。
五、评选说明
1.各学院派一名学生工作干部进行汇报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院申报的“特色学生工作”进行答辩评审。
3.学校将对优秀项目进行表彰并在年终学生工作考核中为获奖单位加分。
4.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16年沈阳工业大学特色学生工作申报表
学生处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