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校区相关学院:
为促进校企合作交流,支持鼓励大学生勤思苦学,奋发成长,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沈阳工业大学“莱特莱德环境工程”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沈阳工业大学“七彩化学”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2016年莱特莱德环境工程、七彩化学奖(助)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莱特莱德环境工程”奖(助)学金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读理工科学生,理学院兼顾研究生。
2. “七彩化学”奖(助)学金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读理工科学生,理学院兼顾研究生。
二、指标分配
奖(助)学金指标分配详见《2016年企业奖(助)学金指标分配一览表》(附件1)
三、奖助标准
1.“莱特莱德环境工程”奖(助)学金
“莱特莱德环境工程”奖学金:奖金2000元/人;“莱特莱德环境工程”助学金:助学金1000元/人。
2.“七彩化学”奖(助)学金
“七彩化学”奖学金:奖金2000元/人;“七彩化学”助学金:助学金1000元/人。
四、评选条件
1.2016年企业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详见《沈阳工业大学“莱特莱德环境工程”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沈阳工业大学“七彩化学”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
2.原则上,莱特莱德环境工程、七彩化学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不兼得。
五、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
参考评选条件,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填写《沈阳工业大学企业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上交至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推荐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后,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审核申请人资格,根据学院允许推荐名额研究确定本学院的推荐人选。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个人申请表、上一学年度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及学院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及学院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公文流转)上报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3.学校评选
学校将对各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并将评选结果报送至出资企业进行核定。
4.名单确定及奖(助)学金发放
出资企业审核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后,学校将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并发放奖、助学金,同时获奖(助)学生可获得相应的奖(助)学金和证书。
附件:
1.2016年企业奖(助)学金指标分配一览表;
2.企业奖(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3.沈阳工业大学企业奖(助)学金申请表;
4.沈阳工业大学企业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
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处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