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填写续贷声明的通知
沈阳校区各学院、辽阳校区: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去年开始新增“续贷声明”功能,即,已申请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含研究生),若准备申请下一年度的助学贷款,必须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学校对“续贷声明”进行审核,合格予以“审核通过”。
具体操作如下:
一、登录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借款学生每年应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维护个人信息。登录次数不足时,借款学生无法提交续贷申请。请各学院做好宣传,组织有续贷意向的学生于6月底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更新个人信息。
二、填写续贷声明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模块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总结、陈述上一学年在校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字数必须200字左右);填完并点击“提交”。
为了便于学校对“续贷声明”审核,学生要递交一份与系统中内容一致的纸质版“续贷声明”给学院,学院首先对“续贷声明”进行初审,将合格的,以辅导员为单位于6月24日下班前统一送交学生处(地点:大活309),学生处依据纸质版“续贷声明”逐一审核,合格的“审核通过”。
学生因未完成续贷声明,影响下一年度的续贷申请,责任自负。
2013-2016年度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名单
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处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