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校企合作交流,支持鼓励大学生勤思苦学,奋发成长,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沈阳工业大学“阿特拉斯·科普柯”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沈阳工业大学“莱特莱德环境工程”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沈阳工业大学“七彩化学”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2015年企业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 “阿特拉斯·科普柯”奖学金
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四年级在读本科生。
2. “莱特莱德环境工程”奖(助)学金
大二、大三、大四年级在读理工科学生,理学院兼顾研究生。
3. “七彩化学”奖(助)学金
大二、大三、大四年级在读理工科学生,理学院兼顾研究生。
二、指标分配
2015年企业奖(助)学金指标分配详见《2015年企业奖(助)学金指标分配一览表》(附件1)
三、奖助标准
1.“阿特拉斯·科普柯”奖学金
阿特拉斯·科普柯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获奖人在校期间根据需要到阿特拉斯·科普柯(沈阳)建筑矿山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实习。金额中2000元为奖学金,评选后由学校直接发放;剩余1000元为助学金,在获奖人到阿特拉斯·科普柯(沈阳)建筑矿山设备有限公司实习期间予以发放。
2.“莱特莱德环境工程”奖(助)学金
“莱特莱德环境工程”奖学金:奖金2000元/人;“莱特莱德环境工程”助学金:助学金1000元/人。
3.“七彩化学”奖(助)学金
“七彩化学”奖学金:奖金2000元/人;“七彩化学”助学金:助学金1000元/人。
四、评选条件
2015年企业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详见《沈阳工业大学“阿特拉斯·科普柯”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沈阳工业大学“莱特莱德环境工程”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沈阳工业大学“七彩化学”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
五、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
参考评选条件,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填写《沈阳工业大学企业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于11月24日前上交至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推荐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后,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审核申请人资格,根据学院允许推荐名额研究确定本学院的推荐人选。于11月26日下班前将推荐人选的个人申请表、2014-2015学年度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及学院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及学院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公文流转)上报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3.学校评选
学校将对各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并将评选结果报送至出资企业进行核定。
4.名单确定及奖(助)学金发放
出资企业审核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后,学校将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并发放奖、助学金,同时获奖(助)学生可获得相应的奖(助)学金和证书。
附件:
1.2015年企业奖(助)学金指标分配一览表;
2.企业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3.沈阳工业大学企业奖(助)学金申请表;
4.沈阳工业大学企业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
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处
2015年11月20日
(编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