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校区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推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贯彻实施,落实《沈阳工业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沈工大党发[2012]11号),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促进学习型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化水平,备战第四届辽宁省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沈阳工业大学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职业能力大赛,夯实辅导员工作基础,提升辅导员专业技能,提高辅导员业务素质,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树立辅导员职业形象,展示辅导员职业风采,强化辅导员职业认同,推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激发辅导员工作热情,规范辅导员工作开展,提升辅导员职业地位,提高辅导员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促进大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二、参与对象
沈阳校区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三、时间地点
3月10日13:30,中央校区公共教学楼A207。
四、比赛安排
本届比赛由学校统一组织,包含 “基础知识测试”和“博文、公文写作”两方面内容。参赛选手进行闭卷、笔试作答,时间为150分钟,一律用黑色水性笔。评审组封闭阅卷。每方面内容满分100分,总计200分。
1.基础知识测试: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信息的理解分析和问题破解能力。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危机事件应对等相关工作领域的理论和知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等。
2.博文、公文写作:博文写作主要考察辅导员运用网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与技巧以及基本文字水平;公文写作主要考察辅导员对与工作相关的公文格式、内容的把握及基本文字水平。
五、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根据选手两项比赛成绩之和排名评选出个人一、二、三等奖,并将对获奖个人给予表彰。
沈阳工业大学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