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继续深入推进大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作,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培养学生晨起早操的习惯,营造刻苦学习、积极锻炼的风气,进一步深化学风建设,因此,学校决定,从4月1日开始在全校恢复早操。现将有关出操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操对象
2014级、2013级学生要求全部出早操;2012级学生、2011级学生,可自由安排体育锻炼,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早操时间
4月至7月的每周一至周五早7:00。
三、早操地点
(一)中央校区出操地点
1、南区体育场:电气学院、管理学院;
2、南区网球场、篮球场(临近环路):经济学院、文法学院;
3、青春广场:自东到西依次为外语学院、机械学院2014级、建筑学院;
4、北区篮球场:理学院;
5、北区体育场:自北到南依次为机械学院2013级、信息学院、材料学院。
(二)兴顺校区
兴顺校区出操地点与上学期保持一致,地点不变。
四、早操安排
1、中央校区与兴顺校区的出操方式为做第九套广播体操。
2、学校广播电台在早上6:50播放音乐,7:00播放国歌、校歌,学院在每周一进行升旗仪式,7:05开始早操,做两遍。
五、工作要求
1、学生早操工作是学校阳光体育工作中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各级组织,全体学生工作干部和学生必须统一思想,提高对早操重要性的认识。
2、各学院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同时指导各年级认真做好学生早操活动的组织、设计和管理等工作,保证早操出勤率和活动质量。
3、学院要利用课余时间对学生,进行队列队形及广播体操的规范训练,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熟悉队列动作要领,熟练广播操动作规范。
4、辅导员要经常利用班会强调体育锻炼的重要性,提高学生对早操的认识,定期总结早操情况。要对班级进行检查,敢于管理,及时了解特殊学生的原因,给予批评教育,保证早操期间的学生出勤及质量。
5、全体学生要认真服从辅导员、学生干部管理,早操要做到“静、快、齐、准”。建议各学院在每天6:50开始组织人员检查出勤情况,6:50以后到场可认定为迟到,杜绝迟到和早退。
六、其他
1、为了体现学院学生工作干部工作的有效性与灵活性,学生处对于各学院学生工作干部的出勤不作硬性要求,在保证全院学生早操质量的前提下,学院每天可安排一至两名学生工作干部出勤即可。
2、如有特殊情况(设备故障、雾霾天气、雨雪天气、假日调休等),因故不能出操的,则由学院自行暂停出操。
3、学院如遇学生生产实习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学生处请假,由学生处批准后,方可暂停出操。
4、学生处、团委负责对中央校区早操出勤情况和活动质量的监督考核,招生就业处负责兴顺校区的监督与考核。定期予以公布,考核结果将纳入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工作评比和集体评优、个人评优的考核范畴。
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处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