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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辽宁省大学生士兵风采录”有奖征文比赛的通知
2014-05-01 00:00  

各学院:

随着大学生应征入伍数量的不断增加,部队的现代化建设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大学生士兵在军营建功立业正成为一股新的潮流,涌现出一大批爱军精武、成长成才的先进典型。为更好的展示大学生士兵在军营建功立业的先进典型事迹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生动案例,切实起到大学生典型示范和典型带动作用,鼓励更多优秀大学生参军报国,省大学生征兵工作服务中心举办“辽宁省大学生士兵风采录”有奖征文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我校参军入伍大学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活动安排

1.准备阶段(5月4日——5月19日)。各学院组织本院退役大学生士兵开展征文活动,认真撰写作品,并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报送到学校武装部。

2.初选阶段(5月20日——5月23日)。学校武装部组织对各学院报送的征文作品进行评选,并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上报到辽宁省大学生征兵工作服务中心。

3.评审阶段(5月26日——5月30日)。省大学生征兵工作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评选一、二、三等奖。同时对获奖作品进行汇总提炼、宣传推广。

三、征文要求

1.征文要求内容真实,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和领域展现军旅生活,在军营建功立业的先进事迹和就业创业的生动案例,抒发自己的真情实感。思想健康,积极向上,感情真挚。

2.征文文体不限,题目自拟,题材不限,字数要求2000字至3000字,并需附加照片。

3.内容符合主题要求,具有创新精神,中心明确,不偏题,不跑题。文章须由本人撰写,不得抄袭。

4.各学院均应报送作品,多则不限。

5.要求作品以Word文档形式撰写,电子版公文流转至学生处——王孝春(或发送至邮箱:1966wang@163.com),纸质版直接报送到学校武装部。

四、评审标准

(一)评审办法

省大学生征兵工作服务中心将成立征文评审小组,采取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要求的办法开展评审工作,并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最终评选出奖项名次。

(二)评分细则

1.基础分部分(70分)

(1)语言文字(20分):语言通顺、文字流畅,评委酌情给。

(2)内容充实(20分):积极、进步,内容单薄或没有什么实际内容,酌情扣分。

(3)感情真挚(20分):感情虚拟或表达空洞酌情扣分。

(4)文章结构(20分):结构严谨,完整。(注:各种文学体裁必须符合其本身的创作格式)

2.拓展分部分(30分):立意深刻,内容充实,用词用句精炼,有创意,爱国主义情怀浓厚,意义深刻,意蕴伸长,能引起读者共鸣,有特别强的感染力,激发出读者的爱国爱军的热情,营造出浓厚的文化氛围,具有很强的国防教育意义。附加照片新颖、创意、真实酌情加分。

3.评分总的标准:语言的表现力,形象的生动性,文本的完整性,构思的新颖性,情感的真挚性,意蕴的深广性。

五、奖项设置

活动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10名,获奖个人和学校将予以表彰奖励。

沈阳工业大学人民武装部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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