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今年我国遭遇了近十年来最严重的自然灾害,损失严重,致使部分学生的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为确保每位来自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正常生活,学生处下发了《关于确保2013年灾区学生顺利入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摸底工作,学生处根据各学院上报的灾区学生家庭受灾损失情况和目前面临的困难等问题,为了切实解决受灾学生的实际困难,保证他们安心学习,经过研究决定,现将资助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受灾困难补助分为两档,分别为一等:1000元/人,二等:5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享受特殊困难补助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资助对象为沈阳校区全体本科生;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4、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损失严重;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三、名额及等级分配
鉴于各学院上报受困学生情况及对实际情况分析、比对,具体分配方案见《2013年灾区学生资助情况统计表》(附件1)。
四、申请与评审
特殊困难补助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特殊困难补助初步名单及困难程度排序,报学生处进行评审、公示。
五、资助工作安排
9月17日下午14:00,学生处在中央校区五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受灾地区学生资助工作座谈会,参会学生名单见《2013年受灾学生资助工作座谈会名单》(附件2),望参会学生于当日1:50准时入场。
附件:1、2013年灾区学生资助情况统计表;
2、2013年受灾学生资助工作座谈会名单。
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处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