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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保2013年灾区学生顺利入学的通知
2013-08-28 00:00  

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统计表明,我国正在遭受自2001年以来最严重的自然灾害损失。自然灾害的受灾人口、死亡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农作物绝收面积、倒塌房屋、直接经济损失都明显超过2001年来的同期平均水平。部分省份不同程度的遭遇强震、严重低温冻害、大风沙尘、异常旱涝等自然灾害,致使部分学生的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2013年新学期已经开始,灾区学生能否顺利入学,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稳定。为确保每位来自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正常生活,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资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确保每位灾区学生了解资助项目和办理程序

各学院要在全面宣传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将宣传工作的重心下沉至受灾地区学生。要创新宣传形式,采取多种形式将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位灾区学生及其家长。切实解除灾区学生担心上不起的后顾之忧。要详细解读国家资助政策,帮助每位灾区学生准确掌握相关资助项目的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

二、严格落实资助政策措施,确保每位灾区学生顺利入学

各学院要做好来自灾区学生的排查工作,将灾区学生家庭受灾损失情况和目前面临的困难逐一进行登记,通过采取灵活多样且有效的调查方式,做到人数不遗不漏、困难摸清摸透。根据受灾程度和困难程度,做出综合排序。学校将依据各学院上报情况,予以相应的资助。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为申办贷款的灾区学生提供便捷的指导与服务,确保有贷款需求的学生能及时获得贷款。各学院要为灾区学生提供临时困难(伙食)补助,并要在今年秋季学期国家(政府)奖助学金的评选上,优先资助灾区困难学生。

三、加强诚信教育,适时开展心理帮扶教育

各学院应组织灾区学生以相互关怀和鼓励为出发点的诚信教育,对于他们进行监督和正面引导,防止学生之间因为不良竞争互相诋毁、虚报瞒报行为的发生,切实掌握灾区学生实情,为学生处下一步有效开展针对性的资助工作做好铺垫。同时,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灾区学生的心理问题,加强对灾区学生的情感关怀,适时开展心理帮扶教育,引导他们走出心理阴影,积极面对现实和未来。

请各学院按本通知要求,积极落实灾区学生资助工作。将学生受灾情况摸清后,做好困难程度排序工作,认真组织填写《2013年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附件1),于9月5日(周四)下午4:30前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电子版公文流转,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附:2013年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

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处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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