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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早操秩序的通知
2013-05-13 00:00  

各学院:

为了积极响应学校“每天坚持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号召,更好的执行《沈阳工业大学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考评办法》,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规范我校学生早操秩序,保障早操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特发此通知,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生早操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各级组织,全体学生工作干部和学生必须统一思想,提高对早操重要性的认识。

二、明确分工,履行职责

1、各学院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同时指导各年级认真做好学生早操活动的组织、设计和管理等工作,保证早操出勤率和活动质量。

2、学院要利用课余时间对学生进行队列队形及广播体操的规范训练,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熟悉队列动作要领,熟练广播操动作规范。

3、辅导员要经常利用班会强调体育锻炼的重要性,提高学生对早操的认识,定期总结早操情况。

4、辅导员要对班级进行检查,敢于管理,及时了解特殊学生的原因,给予批评教育,保证早操期间的学生出勤。

三、早操质量要求

1、全体学生要认真服从辅导员、学生干部管理,早操要做到“静、快、齐、准”。建议各学院在每天6:50开始组织人员检查出勤情况,6:50以后到场可认定为迟到,杜绝迟到和早退。

2、学生到达指定场地后,体育委员迅速组织本班同学按做操队列队形以立正的姿势站立,保持横队、纵队整齐。

3、做操要求:精神饱满,动作整齐,规范到位,适时调整位置,保持队形。

4、辅导员对于不听从口令的现象及时制止及纠正,对于站姿不正,做操不规范或懒散的学生及时提醒及指正。

四、其他

1、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早操工作,保障早操活动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2、为了体现学院学生工作干部工作的有效性与灵活性,学生处对于各学院学生工作干部的出勤不作硬性要求,在保证全院学生早操质量的前提下,学院每天可安排一名学生工作干部出勤即可。

3、如有特殊情况(设备故障、雨雪天气、假日调休等),因故不能出操的,则由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统一发布暂停出操的通知,学院无权暂停出操。

4、学院如遇学生生产实习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学生处请假,由学生处批准后,方可暂停出操。

5、学工部负责对早操出勤情况和活动质量的监督考核,定期予以公布,考核结果将纳入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工作评比和集体评优、个人评优的考核范畴。

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处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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