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我校学生社会责任感,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推动学雷锋活动的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全员义工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雷锋精神已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重要象征,成为当今人们思想道德的风向标。推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对培养具有高尚情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开展全员义工活动,通过引导学生参与公益性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工作,能更好地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丰富学生生活体验,加深社会认识,提高沟通能力和实践能力。同时,学生义工能够起到传递爱心、传播文明,促进社会和谐和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此外,义工活动可为学校建立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增强学生对学校的信任感和依恋感,扩展学生实践模式,丰富社会资源,有助于实现教书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学生义工服务的组织领导,成立学校领导小组,负责义工活动实施的全面工作。
组 长:李英民
副组长:王哲、吕丽莉
成 员:王 飞、田玉宝、孙绍然、董润芸、田庆军、张 娜、李 想、宋 丹、李春华、顾晓涛
韩永强、王兴权、杜振君、付博文、宫义山、张纯明、杜 昕、肖纪云
办公室: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本院学生义工工作。
三、参与对象
沈阳工业大学所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辽阳校区和研究生学院参照执行)
四、服务范围
义工服务范围包括科普宣传、绿化环保、支教助学、义务教育、社区服务、为大型社会活动提供服务以及其他校内外公益活动。
五、活动目标
每名学生每年完成10小时义工工作。
六、项目设计
义工项目可由学校和学院统一设计,也可由学生本人自行参与校外或校内的其他义工活动。提倡学生班级自行设计义工项目。
(一)学校项目
1、固定项目:根据学校整体工作的安排,学工部拟定义工时间、项目,在全校招募、组织义工人员,并做好组织管理和义工审核工作。
2、临时项目:根据学校临时工作的安排,由责任部门拟定义工时间、项目、计时等具体内容,向学生处义工办进行申报,经审核批准后,可在全校招募、组织义工人员,并做好组织管理和义工工时的审核工作。
(二)学院项目
在学工部协调统筹下,由各学院组织本院学生开展义工专项服务,义工内容由学院义工工作部门确定,在二级学院招募、组织义工人员,并做好组织管理和义工工时的审核工作。
七、参与方式
1、参加义工服务的学生向义工组织部门提出申请,经组织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义工服务。
2、义工结束后,学生持《沈阳工业大学学生义工服务记录卡》,获得义工组织方或负责部门的鉴定。
3、根据《沈阳工业大学学生义工服务记录卡》的记录,认定义工工时。
八、考核方式
1、学生参与义工情况由学生所在学院义工工作部门自行考核。
2、《沈阳工业大学学生义工服务记录卡》齐全,填写客观完整;完成规定的10个小时的义工服务时间,经负责部门有效鉴定。
3、根据评定结果,评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成绩。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的素质拓展学分,将参与义工情况填入素质拓展证书。同时考核结果与全年德智体综合积分中的德育基本分挂钩(详见《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积分测评办法》)。
九、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义工工作,加强指导,注重增强义工工作的教育意义,提高义工工作的质量与效果。
2、各学院要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确保人身安全。
3、全体义工要从受教育的角度出发,相互协作,发扬团队合作精神,遵守社会公德、体现文明风范、秉承"热情服务、虚心学习"的态度开展活动。
附件:沈阳工业大学学生义工服务记录卡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