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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学生到日本长崎外国语大学交换学习的通知
2012-06-04 00:00  

外语学院:

根据我校与日本长崎外国语大学2011年7月签署的两校友好交流与合作协议书及备忘录中关于交换生条款的规定,以及2012年5月郭明顺书记率领我校代表团访问长崎外国语大学达成的工作安排,我校拟选派学生到日本长崎外国语大学交换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我校外语学院日语专业二年学生。

二、学习内容

根据申请人在我校相应学习阶段的要求,完成大体相当的理论、实践课程的学习。

三、日本长崎外国语大学的课程设置

科 目 名 称

学分

学期

备注

日本语5A

4

日本语6A

4

日本语7A

4

日本语8A

4

日中翻译演习ⅠA

1

每周一次课

日中翻译演习ⅡA

1

每周一次课

日韩翻译演习A

1

每周一次课

日语资格考试A

1

每周一次课

日本文化A

2

每周一次课

日本文学A

2

每周一次课

日本社会A

2

每周一次课

长崎与世界A

2

每周一次课

日本商务A

2

每周一次课

NICS特?e演习A

2

集中进行

自由课题研究A

2

个别学习、个别指导科目

实习・日本传统文化

1

春・秋

实习科目、春季或秋季进行

实习・日本武道

1

春・秋

实习科目、春季或秋季进行

更为详尽的课程设置情况,请访问长崎外国语大学网站:

http://www.nagasaki-gaigo.ac.jp/

四、学习期限

2012 /2013学年秋季学期,一学期,9月份入学。

五、学习和生活费用

申请人被日本长崎外国语大学录取后,享受我校与国外友好学校的交换生待遇。亦即在长崎外国语大学学习期间,我校的学费照收,长崎外国语大学免收学费和注册费等。学生在国外的生活费用、各种保险费用和国际旅费等由交换学生个人承担。

六、选派条件

申请人学习成绩优良,无不良操行记录,能够以日语参加课程学习,身心健康。

七、申请材料

1.入学志愿书

2.成绩证明书(中文、日文翻译件)

3.推荐书

4.自愿动机书

5.健康诊断书

6.健康状况报告书

7.誓约书

8.经费支付书

9.银行存款证明书 (半年500,000日元)

10.照片三张(高4cm×宽3cm)

11.护照复印件

八、选派程序

1.申请人报名

申请人将报名材料提交我校国际合作处。

地点:校部215室

联系人:李瀛

电话:(024)2549 6051

2.我校筛选

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由教务处、国际合作处和外语学院组成专家组进行筛选。

3.我校推荐

学校将通过筛选的人员名单及报名材料寄送日本长崎外国语大学。

4.长崎外国语大学筛选

长崎外国语大学对我校和其他友好学校推荐的申请人选进行筛选,作出是否录取的决定。

5.长崎外国语大学录取

长崎外国语大学向已录取的申请人发出录取通知书。

6.办理交换手续

被录取人员填写《沈阳工业大学出国及赴港、澳、台本科生审批表》并签署《沈阳工业大学交换留学生协议》。

7.到长崎外国语大学报到

交换学生做好出国前各种准备,到长崎外国语大学报到。

九、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6月12日中午12:00。

特此通知

附件:申请所需表格

国际合作处

2012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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