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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2-05-17 00:00  

辽阳校区、各学院(部)、相关部门:

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2012年我校将启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和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立项原则

1、兴趣驱动

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技术发明和创业实践有浓厚兴趣;以兴趣驱动,在导师指导下完成项目。

2、自主实践

参与项目的学生要自主设计方案、自主管理项目、自主完成项目。

3、重在过程

注重项目的实施过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培养和增强学生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

三、申报要求

1、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允许一年级学生参与。项目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其中1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申请者要学有余力,有较强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2、每个项目必须选择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可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推荐,也可由项目团队自主聘请,鼓励各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3、立项题目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共同协商确定,但鉴于本科生一般缺乏独立开展项目研究的经验,因此在项目选题上应充分征询指导教师的意见。项目的选题应突出创新性,同时充分考虑到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并尽量与项目组成员的专业知识相结合,注重通过项目的实施加深自身对于专业知识的理解,培养自己的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

4、项目运行时间原则上为1年半,一般从当年的9 -10月份开始启动项目,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至第三年的3-4月份结项。如因特殊情况,也可适当申请延期结题,但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其本科毕业前完成项目。立项学生需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余时间实施研究计划,不得占用正常课堂教学时间。

四、立项数量

2012年学校计划遴选100个左右的校级项目,其他申报的项目可作为院级项目,根据申报与评审情况,学校择优推荐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五、申报流程

1、填写表格。项目负责人需到沈阳工业大学公告通知或教务在线下载“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填写后打印并经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连同申报表的电子版一并提交给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学院教学办公室。

2、学院初审。学院组织教师对学生提交项目申请进行初审,确定具体的推荐项目及推荐排序,并将推荐项目的项目申报表和汇总表报送到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学校评审。由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按照项目类别分别组织立项评审和筛选工作,最终确定立项的项目及其级别,经公示后,下达立项通知,启动项目运行。

六、过程管理

立项时间从五月份开始,项目负责人中途不可更改,且负责的项目必须在第八学期前完成。项目启动中期需按照要求提交中期报告书,学校进行中期验收检查。项目结题时,需提交写不少于5000字的项目总结、研究成果、项目实施的相关照片等材料。

七、申报材料与时间要求

1.《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1份(纸质),并附电子版。

2.《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纸质),并附电子版。

3.请学院于2012年5月29日17:00之前,将申报表、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校部107房间,电子材料公文流转到教务处张宁宁,联系电话:25496025

为了便于广大教师和学生了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要求,将《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和《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附件4)下发,供教师和学生参考。

附件1: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2: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4: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沈阳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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