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发掘我校学生中的道德模范人物,展现当代大学生崭新的精神面貌,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我校决定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三届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道德楷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候选人应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基本道德规范,并在以下某些方面表现突出:
1、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热心公益,奉献社会,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突出贡献。
2、忠于职守,刻苦学习,与时俱进,自强不息,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
3、尊老爱幼,关爱他人,关心同学,勤俭节约,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和感人事迹。
4、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爱护公物,保护环境,为树立大学生良好形象做出突出贡献。
5、理想远大,追求真理,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在传承文明、弘扬时代精神方面表现突出。
三、评选办法
1、学院推荐
在班级、年级、院系层层评选推荐的基础上,各学院按照每学院最多推荐一名的限额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2、学校评选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校大学生道德楷模。
四、申报材料
请于3月26日前将下列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同时报送学生处思想教育科郝艳君:
1、《第三届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道德楷模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一份);
2、事迹材料(一式一份);
3、一张二寸免冠近照、一张学习生活照。
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重点突出,鲜明生动,题目自拟,3000字以内。
附件:第三届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道德楷模推荐表
学生处
201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