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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沙龙活动实施方案
2012-03-26 0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工作规程(试行)》(辽教发[2005]121号)和《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校学习型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辽委高[2010]1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为辅导员搭建交流研讨的平台,推动辅导员探讨工作,交流经验,共享成果,不断提高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促进辅导员队伍向专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确保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结合我校辅导员工作,学校决定开展辅导员工作沙龙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目的

认真落实教育部24号令精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开阔辅导员的工作视野,创新工作思路,提高辅导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辅导员构筑一个开放性、研究性的交流平台,使辅导员能够在相互的交流中启迪思维,共享经验,从而提升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促进辅导员队伍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学生工作水平。

二、参与人员

全体专、兼职辅导员、相关专业教师和特邀嘉宾。

三、活动时间

每月举办一期,每期沙龙具体开展时间根据承办单位及辅导员需要确定。

四、活动模式

由学院申请承办,就本学院学生工作干部专长、研究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立项中的某一课题进行交流。沙龙主持人或主发言人由承办单位选拔,若交流题目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立项中选择,沙龙主持人或主发言人可由立项负责人担任。

五、活动实施流程

1、前期准备

在每学期开学初,各学院上报本学期申请辅导员沙龙的时间与主题(本学期辅导员工作沙龙申报时间从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截止至4月11日,请各学院将《沈阳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沙龙承办申请表》电子版公文流转至学生处郝艳君,望各学院做好统一规划),如遇突发情况可临时调整。学生工作部根据相应的要求及主题进行时间上的安排。在沙龙举行前一周,学生工作部将在校园网公布本期沙龙的时间、地点及主题,以便参加活动人员做好准备。沙龙参加人员除承办学院相关人员外,必须邀请其他学院、部门或校外嘉宾参加。

2、活动过程

首先沙龙主持人或主发言人在活动中应根据相应的主题以报告的形式阐述自己的研究成果或心得;主持人发言结束后,进入主题研讨,自由发言阶段,研讨发言内容必须结合议题;最后沙龙主持人或主发言人总结性发言。

3、活动后期

沙龙活动结束后,承办学院根据自身研究和公众讨论,将所整理的主题报告、活动总结、照片影音资料上交学生工作部备份(只需上交电子版材料至学生处思想教育科)。学生工作部将以活动情况及效果作为每年度评选优秀辅导员及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的参考。

六、沙龙选题

沙龙活动的选题可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立项中选择,也可为辅导员工作技巧、工作心得的认识与体会、学生工作经典案例的解析与探讨、高校热点问题的研究与谈论以及参与其他高校考察学习、会议感想的总结与交流等。

以下题目仅供参考:

1、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新发展

2、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学生教育管理

3、提升高校辅导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的实证研究(家访、谈心、网络沟通等)

4、学业成绩欠佳大学生的管理与教育

5、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就业指导

6、高校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处置

7、学生党员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8、学生干部的选任与培养

9、如何发挥大学生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

10、优良学风机制建设

七、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辅导员工作沙龙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提升辅导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鼓励辅导员认真总结、充分准备、积极参加沙龙活动。

2、承办学院要做好筹划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活跃气氛、确保活动的有效性。

3、沙龙主持人或主发言人要充分准备,可以使用立项成功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也可是近几年内研究发表的课题,以确保研讨内容的时效性。

沈阳工业大学

2012年3月26日

附件文件: 沈阳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沙龙承办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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