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奖励办法》(沈工大学发[2014]18号)的规定,现决定在学生中评选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同时要将各学院评比学生奖学金情况作以统计。
1.校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
按照校三好学生标兵的评奖条件(校三好学生标兵必须在本次校三好学生中产生),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10月21日下班前将名单(以学院为单位,盖学院章)送交学生处思想教育科(大活307室),电子文档公文流转给姜丹。
2.校三好学生的评选
按照校三好学生的评奖条件,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5%(其中包含三好学生标兵比例,但三好学生名单中不需包含校三好学生标兵名单)。10月21日下班前将名单(以学院为单位,盖学院章)送交学生处思想教育科(大活307室),电子文档公文流转给姜丹。
3.校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按照校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奖条件,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10月21日下班前将名单(以学院为单位,盖学院章)送交学生处思想教育科(大活307室),电子文档公文流转给姜丹。
4.奖学金的评选
依照原有的《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评选,德、智、体综合加分原则按照《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积分测评办法》(沈工大学发[2014]26号)执行,并于10月21日下班前将评选结果(以学院为单位,盖学院章)送交学生处思想教育科(大活307室),电子文档公文流转给姜丹。
学生总数:指2014级、2015级、2016级(建筑学包含2013级)学生总数。
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将在汇总名单后对参评学生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公示一周,最后印发文件进行表彰和奖励。
学生处
2017年9月19日
附件:三好、优干、奖学金评选上报名单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