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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年级、优良学风学院的通知
2017-10-12 16:50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按照《沈阳工业大学创建优良学风评选奖励办法》(沈工大学发[2014]14号)(附后)的规定,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奖评办”)决定,从1012日开始评选2016-2017学年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年级、优良学风学院。现将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1012-1018日:各申请参加创优单位认真总结一年来学风建设的创优成果,写出总结材料,根据《沈阳工业大学创建优良学风评选奖励办法》之规定,认真、如实填写《优良学风班评审表》、《优良学风年级评审表》和《优良学风学院评审表》(此三表附后),交至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根据“创优”条件对本学院申优单位进行考核,组织初评。

二、1019日:各学院初评后,请于19日下班前将各创优单位的下列材料上报到送交“奖评办”(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

学院初评结果(盖好学院公章);优良学风班(年级)评审表;盖学院公章的一考、二考学生平均绩点表各一张(导出成绩单方法:登陆http://jwc.sut.edu.cn,用个人用户名、密码登陆,点击查询中心——教学秘书——班级绩点统计,选择2016-2017第一学期至2016-2017第二学期,选择院系、专业、年级、班级——一考成绩(或总成绩),然后打印);在成绩单上标出班级党员、学生干部名单和班级所住寝室号;四、六级证明材料(同成绩单导出方法);校内、外科技学术活动证明材料复印件;早操、早晚自习、课堂出勤记录(本学年所学课程任课教师点名册复印件;班级申报创优材料;班级班会记录以班级主页上时时上传的班会记录为准,不需另外上交材料。

三、1020-1030日:“奖评办”对通过初评的单位进行审核,定出参加终评名单,并通知各学院。

四、参加“优良学风班”终评的班级最终成果汇报形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安排望各学院按期执行,参评材料逾期不报者,按自动退出评奖处理。“优良学风评审表”务必如实填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

学生处

  20171012

附件1 沈阳工业大学创建优良学风评选奖励办法.docx
附件2 评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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