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发掘我校学生中的道德模范人物,展现当代大学生崭新的精神面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我校决定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九届大学生道德楷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候选人应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学习目的明确,成绩合格;
3.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4.在模范遵守基本道德规范,以实际行动学习与传承雷锋精神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可以成为全校同学学习的榜样,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三、评选办法
1.学院推荐
在班级、年级、院系层层评选推荐的基础上,各学院按照每学院最多推荐一名的限额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2.网络投票
学校将利用学生处微信公众平台对申报个人事迹进行集中宣传展示,组织微信投票环节。
3.学校评选
学校汇总提名推荐名单,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根据个人事迹及微信投票情况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大学生道德楷模。
四、申报材料
请提交下列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1.《第九届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道德楷模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一份);
2.事迹材料(一式一份);
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重点突出,鲜明生动,题目自拟,2000字以内。
3.一张和本人事迹材料相符的照片、一张学习生活照(只要电子版)。
纸版材料3月16日下午学生处会派专人到各学院学工办收取,电子版公文流转至学生处姜丹处。
附件:
第九届沈阳工业大学大学生道德楷模推荐表.doc
学生处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