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校区各学院: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学生若在生源地申请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手里会持有《借款合同》及《受理证明》。《受理证明》是高校录入回执所用。为了按时完成贷款回执录入工作,要求如下: 一、学生身份确认 全校以辅导员老师为单位统一收取借款学生的《受理证明》,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学院依据学生的《身份证》、《借款合同》、《受理证明》进行身份确认及信息核对,并在《受理证明》右上角空白处写上学号、2018-2019学年度欠缴学费金额、欠缴住宿费金额;续贷的学生不必填写学号。 二、《受理证明》的收取 《受理证明》沿虚线分上下两部分,学校只收取《受理证明》上半部分,虚线的下半部交学生留存,同时提示学生修改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初始登录密码、第三方支付平台个人账户初始登录密码和初始支付密码。 三、《受理证明》的报送 报送时间:9月3日-9月30日工作日的每周二、周四全天。 报送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09室 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录入回执截止时间:10月10日。请各位老师掌握好时间及时报送。每周五下班前,学生处将最新的“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名单”传至辅导员QQ群及学生口微信群,请各位辅导员老师及时关注。 福建、黑龙江、河北、大连等地生源地贷款回执需要填写学校账户、盖章的,新生可在报到当天在学生处咨询点现场办理,也可日后到学生处办理。 辽阳分校可参照此通知执行。 电 话: 25496073 联系人:周凤秋 附件: 1.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名单(数据日期:2018.8.29日) 沈阳工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