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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届毕业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网上“毕业确认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9-04-16 18:29 学生处吴金亮 

沈阳校区各学院、辽阳分校:

    按国家开发银行要求,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研究生、本专科生),毕业离校前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网上“毕业确认申请”,要求如下:

一、个人信息变更及毕业确认申请

    学院要指导、督促借款毕业生(学生名单见附件1)于5月1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完成系统中“个人信息变更”及“毕业确认申请”。具体操作: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如果密码遗忘,请与当地资助中心联系,资助中心电话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以下简称《毕业确认表》);

    2.在“个人信息变更”模块下,填写最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账户信息及变更原因,然后“提交”;

    3.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下,点击“提交”。

完成上述操作后;学校方可进行系统中的“审核通过”工作。

二、诚信教育及材料报送

    1.各学院对毕业生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自强自立精神,按合同约定,如约还款;

    2.提醒学生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在线服务系统修改相关信息,每年11月1日后在系统中查询还款计划(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

    3.学院组织学生完成纸质版《毕业确认表》的填写,学生本人在《毕业确认表》上签名、按手印;

    4.纸质版《毕业确认表》领取及报送时间地点

    领取时间:2019年4月16日-4月19日

    报送时间:2019年5月15日-5月17日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09室,电话:024-25496073,联系人:周凤秋。

三、其它(攻读学位、因病休学、退学、提前还款)

   1.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均须进行毕业确认;拿到录取通知书后于当年的7月31日前,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经同意,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若未提出申请,按原还款计划还款;

   2.因病休学不能按期毕业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经同意,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3.退学学生中途退学或其它情况未能正常毕业的借款学生,如果暂时无力偿还全部借款,均需进行网上“毕业确认申请”。

   4.提前还款

   学生已完成“毕业确认申请”,不影响其毕业前申请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还款方式如下: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提前还款申请”,然后按照提示,完成还款;

(2)持银行卡到当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使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卡还款;

(3)持银行卡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科(大学生活动中心309室)使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卡还款。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附件:

1.2019届毕业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名单(数据日期:2019.4.15)

 

附件【1.2019届毕业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名单.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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