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沈阳工业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沈工大党发[2012]11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逐步实现我校辅导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职业化、制度化,现决定进行2019年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专兼职辅导员(入职未满一年不考核)。
二、实施办法
本年考核方式详见《沈阳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版)(附件,以下简称《办法》)。
三、考核安排
1.11月25日前
(1)辅导员自我评估。辅导员按考核内容认真总结本年工作,填写《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并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上交个人总结、工作记录及相关支撑材料。
(2)学院对辅导员进行日常工作考核。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依据《辅导员日常工作量化评分标准》对辅导员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并予量化评分。
(3)学院领导对辅导员进行评价。由学院领导班子对每位辅导员按照《学院领导对辅导员工作考核表》进行打分,取平均分作为该项得分(得满分人员不得超出学院辅导员总数的1/3)。
(4)学生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考核。由学生处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能部门对辅导员的考核表》进行考核并打分。
2.11月27日
各学院在下班前将本学院每名专兼职辅导员的《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辅导员日常工作量化评分标准》、《学院领导对辅导员工作考核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至学生处思想教育科,电子版公文流转薛政处。
3.组织学生对辅导员进行评价。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将组织辅导员所带班级的学生按照《学生对辅导员工作评议打分表》对辅导员进行评价打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12月3日-12月4日
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深入各学院检查辅导员考核相关支撑材料,具体安排详见学生工作考核通知。
5.12月5日-12月13日
由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对每位辅导员计算总分,评选出校优秀辅导员。
附件:沈阳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