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教规〔2019〕2号)和《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研教发〔2014〕17号)等文件要求,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我校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评审、学生处汇总各学院上报材料后,组织评审委员会举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会议。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我校拟向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15名博士研究生和76名硕士研究生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现将拟推荐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2022年10月21日。请广大师生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如对获奖学生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纪委(监察处)或学生处资助管理科联系。
纪委(监察处):024-25496002
学生处资助管理科:024-25496073
学生处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