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学院申优单位申报,各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初审,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复审后,现对2022-2023学年度沈阳工业大学优良学风班拟确定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如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11月29日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纪委(监察处)或学生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监督电话:25496002
学生处思想教育科:25496071
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处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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