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专科生国家(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评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现将各学院推荐的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国家(政府)奖学金78名本专科学生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如师生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公示学生名单即为我校向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的国家(政府)奖学金获得者。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
请广大师生对国家(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如对获奖学生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纪委(监察处)或学生处资助管理科联系。
纪委(监察处):024-25496002
学生处资助管理科:024-25496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