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评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现将各学院推荐获得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128名学生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如师生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公示学生名单即为我校向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
请广大师生对国家(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如对获奖学生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纪委(监察处)或学生处资助管理科联系。
纪委(监察处):024-25496002
学生处资助管理科:024-25496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