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省、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依照《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等相关文件精神,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增强辅导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探索和创新辅导员工作新模式、新方法,促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推动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结合我校学生工作特色和资源优势,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
依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坚持立德树人,以推动大学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建设原则,以大学生思想引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为建设内容,以工作研究、学术交流、成果推广为建设环节,以培养优秀的辅导员骨干和助力学生成长成才为建设目标,按照《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中的八个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为研究方向,整合力量,凝练特色,在全校范围内培育和建设八个辅导员工作室。
努力把辅导员工作室打造成具有带头作用、示范作用和辐射作用的展示辅导员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的平台、孵化辅导员名师的摇篮、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的内核,建立研究式、讨论式、互动式工作模式,产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成果,使辅导员队伍形成团队、人才形成梯队、骨干形成核心、“带头人”形成专家,进一步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
二、具体目标
1.团队建设方面。以辅导员工作室负责人的学术能力和工作影响力为核心,以学习型、创新型、专家型的辅导员为培养目标,以共同的研究方向为纽带,建设工作务实、学风浓厚、梯队合理、团结协作的工作团队,鼓励工作室成员积极考取心理咨询师、职业规划师、就业指导师、创业教育培训师等资格证书,鼓励工作室成员提升专门指导课程或讲座的能力,鼓励工作室成员培养较强的理论素养、突出的工作能力和全面的科研水平。
2.创新载体方面。辅导员工作室能够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针对我校当前学生工作的空白或薄弱环节,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需求,积极培育富有创造性、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精品项目或主题活动。使这些活动载体在所属研究方向起到良好示范作用,能够带动我校辅导员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
3.实际工作方面。注重在新形势下,积极引入校内外思政资源,支撑工作室建设,从而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解决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问题。每个辅导员工作室成员间要加强交流和深入探讨,总结经验和工作技巧,适时推广,扎实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通过挂牌服务,深入指导学生成长与发展,高效地管理学生日常事务。
4.学术研究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养成“在工作中加强研究,在研究中促进工作”的良好习惯,具备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工作五年以上辅导员具备独立主持市级及以上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题的研究能力。辅导员工作室的实践和科研成果应以新闻报道、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
三、工作要求
辅导员工作室要以学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每年初以立项的方式申请经费,根据不同方向的特点,可从以下四方面出至少一项研究成果。
1.打造优秀团队。辅导员工作室负责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同时也要承担起对成员的培养职责,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积极进取,成长成才。工作室定期邀请校内外优秀辅导员开展本方向的交流学习,以研究专题的方式组织相关的讲座、研讨会、辅导员沙龙活动,培育辅导员精英团队。
2.培育精品项目。辅导员工作室要发挥团队的优势和潜能,打造全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开展全校示范性的主题活动(包含主题班会、主题团会),努力培育建设全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和全省示范性的主题活动。
3.解决实际问题。根据不同研究方向组建的辅导员工作室要注重融合资源,探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定向及时解答学生在成长成才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惑,与学生建立常态的互动关系,建立工作案例库。
4.开展学术研究。辅导员工作室能够以学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在课题立项、论文发表、编著、专著等方面取得突破。
四、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各方向负责人任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做好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组织协调、管理考核工作。
2.辅导员工作室立项管理。各工作室每年年初提出工作计划和项目申请,年底以报告的形式对辅导员工作室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在学术研究、工作亮点、团队建设、资源嵌入、成果推广等方面的实际成效,学校分两次下拨工作室基础建设经费2000元,立项通过下拨一半经费,考核合格后全部下发。
3.工作室负责人负责主持制定工作室中长期建设方案,确保辅导员工作室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对于三年建设成果突出的工作室给予适当奖励。
4.工作室负责人若因职务调动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应提前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领导小组确定新的负责人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之后离职,以确保工作室正常运作。
五、本办法自正式颁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辅导员工作室领导小组。
沈阳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