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2、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各项活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3、经常向领导汇报、反映学生思想、学习、生活情况。
4、组织并开展好相关教学与科研工作。
5、有计划、多形式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大学生心理发展与指导中心工作档案、大学生心理档案。
6、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对来访者的有关情况及个人档案严格保密,与来访者保持客观的工作关系,不得超越;对于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请示转介。
7、与校内外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讨与交流。
8、管理、保管好大学生心理发展与指导中心的公共财产。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